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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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公寓里的小二层,卧室在二楼,我是带老人出行,二层不太方便老人,其他都很好,走路到石老人海水浴场大概15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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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点: 1.酒店服务还可以 2.酒店外景观很好,落地窗海景 缺点: 1.装修太差,家具状态不好,衣柜门基本开开了就装不上。 2.床不舒服,本来就很硬,而且硬度分布还不均匀。 3.冰箱里面好脏 4.卫生间设计不好,厕所和浴室在一个玻璃隔间里,洗完澡地全是湿的 5.酒店check in的房间里全是烟味,很不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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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体还可以,但楼道太黑 水出了问题